内蒙古政协委员的“双重身份”:关注“幸福感”捍卫“安全感”******
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11日电 (记者 乌娅娜)内蒙古政协委员傅钰有着“双重身份”,他既是一名社会工作者,也是一名应急救援志愿者。
作为包头市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理事长,傅钰如是介绍:“应该说有人群的地方,就有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
资料图。图为蓝天救援队工作瞬间。 傅钰 摄在傅钰看来,社会工作琐碎覆盖面广,却也意义重大:在社区开展老年群体身心健康、社会心理支持、老年营养改善、慢性病护理等工作;为学生进行免费的心理健康测评,开展中高考学生的心理减压等活动;重点针对一老一小一困一残,对有需求的个体和家庭提供的个案辅导;为特定群体提供团体的小组互助活动等。
如果说社会工作是为了提升人们的幸福感,那应急救援则关乎生命和安全。
傅钰同时也是内蒙古蓝天救援协会副会长。内蒙古蓝天救援协会目前已在内蒙古组建了14支蓝天救援志愿服务队,以及1支内蒙古科技大学蓝天救援大学生志愿服务队,共3000余名志愿者,从事各类型灾难和事故应急救援、疫情防控消杀、心理救援、医疗紧急救助、社区防灾减灾教育、安全教育等公益活动。仅2022年,内蒙古蓝天救援协会活动天数达345天。
担任新委员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会议的傅钰,把“加强内蒙古基层应急力量建设”写进了自己的提案中,他说:“应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推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加快组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任务。”
资料图。图为蓝天救援队工作瞬间。 傅钰 摄傅钰建言,根据内蒙古灾害特点和需要,制定各盟市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方案,以街镇为单位尽快建立标准化的街镇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同时,结合微型应急救援站(点)建设,加强社区应急处置的专业设备、物资的微型应急仓库的建设。强化应急队伍加强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的应急基础能力的培养,重点处置人群密集情况下火灾疏散逃生、地震疏散逃生、拥挤踩踏事件等。
在傅钰看来,他的这两个身份都与基层密不可分,“社会工作服务基层治理,而志愿服务却能温暖基层。”(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